如何办理分户、并户?
时间:2010-09-07 16:17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具体条件是: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分户手续的。

办理分户或并户应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公房分户。查验申请人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离婚判决书、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经当地派出所外勤民警调查核实后,主管所长批准。

2、私房分户。查验申请人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后,主管所长批准。

3、原分别属于两户的成员,因某种原因居住生活在一起,应该并户的,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主管所长批准。

来源: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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