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好!《集体户口簿》户口登记卡丢失的,应由单位协管员或者当事人持书面报告、单位证明、《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证件丢失和补领。若有疑问,烦请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以方便您更详细地了解。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