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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中小学图书馆配备标准有哪些?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 2022-11-18 16:4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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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落实教育部有关教育装备配置标准的通知》(闽教基〔2019〕29号)、《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闽教基〔2017〕3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的通知》(闽教综〔2009〕54号)等文件要求,中小学图书馆藏书量不得低于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教基〔2018〕5号)附表一的规定标准;我省一级达标高中图书馆还应达到《福建省普通高中图书馆装备标准》(闽教基〔2007〕24号)Ⅰ类标准,二级和三级达标高中图书馆应达到《福建省普通高中图书馆装备标准》II类要求;初中图书馆至少要达到《福建省普通初中图书馆装备标准》(闽教基〔2007〕56号)II类要求;小学图书馆至少要达到《福建省小学图书馆装备标准》(闽教基〔2007〕56号)II类要求,对在校生不足100人的乡村小学和教学点的图书室及图书配备要求按《福建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闽教基〔2018〕104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