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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条件及所需材料
时间:2016-11-01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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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须知:1、 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发生变化须转学,且户口已迁进转入地区的,由家长或学生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持有户籍、房产等的完整证明材料,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各自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提交材料:1、户口簿、房产证(经查后留复印件);2、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3、转学证明书; 4、新生入学录取登记表;5、学籍卡片和体育合格标准登录卡;6、义务教育登记卡;7、学生就读期间留级、休学证明(经教育主管部门确认的)。
来源: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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