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两节”期间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2-10 09:45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两节”期间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21】10号)(详见附件)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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