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残疾的下岗工人能否提前退休?
时间:2010-09-15 00:00
  方女士:我弟弟眼睛三级残疾,今年51岁,上世纪70年代下岗后至今找不到工作,靠低保生活。这些年,他的社保、医保,都是我父母亲用退休金替他交的,前年父亲过世了,母亲80多岁,体弱多病,实在无法再替他交医保、社保,现在想替他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可以吗?该怎么做呢?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致残并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如果方女士弟弟属于企业职工,经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且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社保经办机构方可予以办理提前病退手续。
  对于原企业下岗职工提前病退问题,我们将会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以期尽快解决此类人员的提前病退问题。
来源: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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