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时间:2012-02-22 00:00
  根据福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有关规定,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有以下四种:(1)城乡低保对象;(2)重点优抚对象;(3)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及分散供养的“三无”人员;(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二级(含)以上重度残疾人。目前,福州市已全部实行“一站式”服务体系,如果患者属于以上四类救助对象中的一类,可持医保卡到医保定点医院直接看病,由医院直接给予救助结算,患者只需缴纳个人应缴部分。
来源: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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