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5年福州市社医保的交费基数是多少?
时间:2015-03-18 00:00
  您好!一、由于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由地税部门负责核定,有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问题请咨询地税部门。但根据规定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达到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30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300%以上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14年7月起至2015年6月,我市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数下限为2666.65元月,上限为13333.26元月。二、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各项缴费基数按2013年度福州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3333元为核定基数。我市医保现行政策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本地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70%3111.09元,最高不超过300%13333.25元,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人员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高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根据你的工资收入,您要按照医保最低基数单位缴纳248.89元53333*70%*8%12,个人缴纳62.22元53333*70%*2%12,缴费总金额311.11元。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其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福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666.65元;月缴费基数超过福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3333.25元的,按300%计算征缴。单位按生育保险最低基数月缴纳生育保险费18.672666.65*0.7%元。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5-3-23 1630回复
来源: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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