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时间:2022-04-11 17:22

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闽民救〔2021〕128号),凡是因病(伤)、因残、因学等支出型困难家庭按其家庭收入状况,可将刚性支出发生者单人纳入低保,也可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纳入低保。经与您电话沟通,已将诉求事项反馈至漳州市、云霄县民政局,当地相关部门正在结合您家庭收入状况进行审核认定。下一步,我厅将持续跟踪,督促基层工作人员认真核实,及时按政策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应保尽保”。 

如您还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