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移动版
闽政通APP
你好,
注销
登录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台江
政府信息公开
领导之窗
组织机构
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文件
人事信息
政策文件库
专题专栏
本区政策解读
福州市政策解读
福建省政策解读
国家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12345便民服务平台
民意征集
网上调查
在线访谈
智能问答
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
互动交流知识库
生育
职工婚假、产假、陪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
时间:2021-04-22 15:31
微信
微博
QQ空间
根据新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来源:中国福建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