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女性参保人员生育医疗待遇是什么?
时间:2021-03-08 17:27

  答: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女性居民,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可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800元。参保女性居民住院生育时,提交社会保障卡和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福建省一孩、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给定点医院,委托医院审核有关生育证件,就可刷卡结算分娩医疗费。

来源:福州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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