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生育保险关系转移后,中断参保期间如何补缴?
时间:2021-07-12 17:32

  答:本省内生育保险关系中断时间未超过(含)3个月,办理生育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移后,在转入地应当以参保职工本人当期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缴中断期间生育保险费后,方可视同连续缴费。

来源:福州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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