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照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处于正常状态且已连续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另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须满足以下其他条件1、贷款用途必须是用于购买具有自主产权或共有权的自住住房不含别墅。具体包括商品住房、钢混结构的“二手”住房;2、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30%;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部价款的60%。停止办理购买第三套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使用及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同意将所购买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5、开发商所销售的楼盘已在公积金中心备案。请您仔细对照以上条件,满足条件的话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签订合同事宜请与开发商协商。有其他疑问可来电83708559咨询,也可登陆中心网站http://zfgjj.fuzhou.gov.cn/,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5-1-13 17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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