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江区独生子女奖励问题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5-11-02 17:36

  按照福建省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明确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四个基本条件一、一方或双方为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集体编制人员可享受二、一方或双方曾经生育子女或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三、现存一个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年满60周岁。满足条件请到您的户籍所在街道社区领取相关的申报表格,所需材料请咨询您户口所在街道或社区。

来源:区卫计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