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法院出台文件规范信用担保审查标准
时间:2016-03-03 09:13

  近日,台江法院针对保险公司出具的财产保全申请人信用担保,出台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为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信用担保的细则》,明确以下重点:一是仅市级以上的保险公司可以为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信用担保。二是要求提供信用担保的保险公司向本院提交担保书(函)、保险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经监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责任险材料。三是保险公司提交的担保书(函)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性条款,且载明“本担保书(函)为不可撤销担保书(函)”。

来源:台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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