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工作目标是“全面消除群租房带来的消防、结构、治安等安全隐患,维护房屋使用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2、问:“群租房”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答:1.将成套房内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隔为若干小间出租的。
2.将成套房内原始设计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及其他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居住的。
3.出租的成套房内增设明显多于原设计数量的卫生间、电表、水表等设施的。
4.其他随意改变成套房内使用功能的。
3、问:普通百姓如何进行举报?
答:为了更好地受理群众的举报,除了通过街道向社会公布的举报电话外,还可通过12345投诉平台举报。
4、问:接到群租房线索后,如何进行排查核实?
答:接到群租房线索3个工作日内,由街道负责召集辖区内派出所、房管、建设、城管、资源规划、应急管理、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深入现场排查核实,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
5、问:经现场排查核实认定为群租房的,应如何进行整改?
答:1.自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起5日内,群租房内承租人员必须全部清退搬离并封房。
2.自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起15日内,由房屋产权人负责自行拆除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
3.自行整改完成后,由房屋产权人向属地街道申请核实,街道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召集辖区内派出所、房管、建设、城管、应急管理、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现场核实。现场核实整改到位的,予以解除相关处罚措施,并由街道负责当日内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销案。
6、问: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如何进行处罚?
答:1.曝光房屋产权人、转租人、承租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2.函告供电公司、水务部门暂停供电、供水;
3.函告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冻结产权;
4.对违规装修部分实施强制拆除;
5.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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