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江区政务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台江区民宿管理工作方案》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我区民宿业的规范管理,提升民宿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民宿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台江区实际情况,参考周边区县的做法,拟定了《台江区民宿管理工作方案》。
主要依据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福建省旅游条例》3.《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5.《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福州市民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制定过程
台江区文体旅局牵头拟定《台江区民宿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区司法局、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台江消防救援大队、区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家区职能部门,及后洲街道、苍霞街道、新港街道征求意见。
2024年10月23日,召开区政府专题会,对《台江区民宿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按照会议精神对《工作方案》进行了补充完善。
2024年10月31日,召开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了《台江区民宿管理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台江区民宿管理工作方案》主要内容是:
1.成立台江区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区民宿发展综合协调工作。
2.明确了领导小组各部门职责分工和管理机制,其中:民宿所在地的街道履行辖区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公安、消防、市场监督、卫健、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建设、文体旅、消防救援等各有关部门负行业监管职责。
3.明确了民宿的申报程序,民宿经营者向所在地街道提出申请,由街道对相关备案材料进行核查,由民宿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现场核验,各职能部门对符合核验通过条件的民宿予以签字确认,公安机关予以开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最后由民宿办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四、有效期限
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五、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按照以下流程图执行
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台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民宿办)
联系电话:0591-83229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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