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凤凰新村周边地块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上述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具体以规划选址工作红线图为准),房屋征收部门已拟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并经有关部门论证,现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0月5日止。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福州市台江区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交通路160号万科广场S1-2联体5层),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附:凤凰新村周边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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