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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上海街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台江区上海街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9 17:41 | 来源:台江区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tjq.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台江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上海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红庆路7号,邮编:350004,联系电话:0591—88086122,电子邮箱:shjdgcgl@163.com)

  一、   总体情况

  () 本单位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街道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这要开展了以下几点工作:

  1、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实时更新招标公告及中标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重点公开了《2019年度上海街道部门预算说明》、《2018年度上海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说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2、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精简公开目录,使信息分类更加清晰合理,重点更加凸显。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我街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对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全面梳理街道各类信息,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由街道基层党建办负责日常工作,指定了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等具体工作,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街道在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及时公开各类信息,确保群众和其他部门能及时知晓街道的工作动态。在街道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所公开文件均报送区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备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197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 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2. 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3. 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强信息报送。 

  (二)改进情况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做好财

  政性资金、重大公共政策决策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2、是进一步提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素质,充实人员力量,做好

  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开展业务交流,推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3、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督查和指导,推进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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