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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台江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4-12-31 00:0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台江区人民政府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台政办﹝2014﹞26号),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等方面的工作。并按照区政府要求整改完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分局将按照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对本单位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在台江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予以公开,确保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截止2014年12月,我局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

  (二)分局按照台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每季度定期移交档案馆。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相关业务。

  三、按照上级部署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根据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局根据实际工作职责和业务分工,对照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国土资综〔2014〕309号)和《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榕国土资综〔2014〕312号)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梳理情况如下:

  (一)根据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国土资综〔2014〕309号)中与分局有关需要公开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相关情况以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及时将工作业务情况上报市国土局相关部门。

  (二)按照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榕国土资综〔2014〕312号),对照市国土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解表有关分局的内容进行自查,在完成工作之后及时向市国土局相关部门报送有关信息资料。根据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市国土局相关部门反馈。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分局紧密配合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部门开展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上报业务工作情况,并建议市国土局在此方面多给予分局工作指导。

  (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分局按规范要求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建设尽力而为。

  (二)征地信息公开。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业务工作,在工作结束后的公开期限内将信息公开材料送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部门处置。

  (三)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业务工作,在工作结束后的公开期限内将信息公开材料送市国土局相关部门处置。

  当前,分局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明确分工、细化工作,协同配合市国土局各相关业务部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以公开程序上的规范,保障工作制度的落实,从机制上保障实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整理收集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经审核后按要求及时发布,向全社会公开,以便更好地为社会群众服务。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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