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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3 17:56 | 来源:台江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台政办〔2018〕75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以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台政办〔2018〕160号)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台江分局)联系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97号9层,邮编:350004,电话:0591-83262842,电子邮箱:3469445626@qq.com)。 

  一、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等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 

  2018年,作为台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政府部门单位成员,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亮点、成效 

  按照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认真细化落实台江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中的各项任务,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新成效同时,在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上下功夫,加大对干部职工和百姓的教育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集中组织信息负责人员就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的操作、信息查阅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鼓励群众学习、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之中。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主动将与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密切相关的国土方面依法行政的信息及时公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绩效考核等制度,进一步理顺内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 

  (三)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坚持将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业务工作,在工作结束后的公开期限内将信息公开材料送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部门处置。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坚持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照工作职责大力推进征地工作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告知,及建设用地项目预审,交由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福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gtzyj.fuzhou.gov.cn/)及时发布,并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转载。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国土资源部2018年发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我局及时在“国家及省、市政策解读”栏目中及时发布,为群众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提供指南。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按照《条例》、《办法》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2、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我局坚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发放宣传单、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局公示栏等媒介全面公布政府信息,及时发布了本部门工作职能、办事制度、办事流程及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方便了群众办事。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1、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我局机关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2、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系列制度和“谁公开、谁管理、谁审查”原则以及“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工作纪律的要求,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审批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可靠。 

  (五)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领导具体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科室密切配合,专门配备了 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8年,我局无信息公开工作经费。 

  (七)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的制度规范,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按照标准化文本答复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30条,历年累计公开22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办事指南0条,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5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8年,我局主要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中“政府信息公开之省市直垂管单位在台江机构”栏目下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材料均送交台江区档案局,方便公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在“国家及省、市政策解读”栏目中及时发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回复网上咨询0条,信函咨询1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2018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业务受理10件,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27件。 

  2018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网上申请0件,当面申请0件,信函、传真申请10件。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是信函、传真申请。历年累计受理 27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全年受理的1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答复10件,其中“同意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0 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公布时间还有迟滞、公开的形式仍不够新颖、内容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本单位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指定专人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全面了解信息公开内容,熟悉信息公开流程,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2、认真听取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做好信息发布沟通协调工作。 

  3、进一步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及时更新和维护公开的各类信息,根据工作变化和要求,主动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附表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台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0 

22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0 

22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0 

2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0 

25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0 

2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0 

27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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