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tjq.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台江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可与台江区应急局联系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49号,邮编:350007,电话:83285742,电子邮箱tjqa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等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成立了由江思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各自分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我局将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把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通过系统学习,纠正干部职工思想上的认识偏差,使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清楚、责任清楚、意义清楚,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第一时间上网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此外,在我局网站公开办公室地址、电话和传真,方便群众咨询问题。通过设立举报电话(0591-83285742),和群众意见箱、微博平台,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的问题,并逐项反馈。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通过网络我局在新浪微博上开设了我局的服务账号,配合部门网站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我局已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并按照要求制定标准答复文书,促进依法行政。按照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材料进行归档;三是及时更新部门动态,发布安全生产信息、财务公开、应急预警信息、事故信息等;四是完善报送机制,对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程序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部门网站录入信息的同时,上报行署网站以及相关部门;五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要求,对局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的费用进行公开,并按项目详细公开每项的费用;六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按照区编办的要求,我局对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汇总、公开,建立行政权力清单。
(三)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①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公开内容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2019年我局及时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集中公开2018年决算及2019年预算公开。
②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准确及时发布重大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及追究、事故分析及应对、安全隐患曝光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重点公开了2019年行政处罚公示和证明事项清单。
2、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2019年,我局未发布政策,政策解读数量为0条。
3、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扩大公众参与度,通过接待来访群众、12345、微博等公开平台,密切关注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查阅办理群众留言咨询,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4、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微博直接与群众沟通,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活常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我局依托区政府数字办建设政府信息网站,加入台江区政府网站群,在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方便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我局还专门在局办公地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最新的政府信息,促进了我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5、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建立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立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的问题。做好网络维护和实时更新,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报表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0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499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向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查阅点移送政府信息还不够及时;二是在信息公开内容方面有待于进一步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业务能力还需努力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安全生产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安全民生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研究制订深入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让群众及时了解和监督重大决策和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查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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