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台江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可与台江区应急局联系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49号,邮编:350007,电话:83285742,电子邮箱tjqa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等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信息管理。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的审查发布、实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加强平台建设。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接到公开申请0条,依申请公开0条。
3、强化社会监督。设立投诉受理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投诉监督电话83285742、电子邮箱tjqajj@163.com、单位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49号等。
(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①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公开内容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2020年我局及时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集中公开2019年决算及2020年预算公开。
②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准确及时发布重大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及追究、事故分析及应对、安全隐患曝光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重点公开了2020年事故核销和一至三季度危化品许可证发放情况。
2、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2020年,我局未发布政策,政策解读数量为0条。
3、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扩大公众参与度,通过接待来访群众、12345等公开平台,密切关注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查阅办理群众留言咨询,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4、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由专人负责网站日常信息审核发布。
今年我局在2019年的基础上继续推政务公开安全生产栏目的信息发布,主动发布执法信息。并且制定了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5、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建立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立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的问题。做好网络维护和实时更新,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报表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959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向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查阅点移送政府信息还不够及时;二是在信息公开内容方面有待于进一步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业务能力还需努力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安全生产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安全民生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研究制订深入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让群众及时了解和监督重大决策和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查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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