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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财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04 00:00 | 来源:台江区财政局

  引言

  根据本单位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台政办〔2014〕61号文件)的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及财政局网站,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财政局联系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安平1号楼8层,邮编:350009,电话:83289105,电子邮箱:tjczj@163.com)。

  一、概述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办法》精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按照《条例》、《办法》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拓展渠道,及时主动公开财政信息,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主动公开;全面梳理、深化、细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做好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财政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积极向区政府办报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处罚目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自由裁量权标准、流程图等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区政府办统一发布,方便公众查询。

  2.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三公”经费等内容为重点,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完善预算编制,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研究形成部门预算公开的有效方式,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由预算科、国库科、事业科牵头推进全区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目前各单位已在 “中国台江”门户网站的财政资金专栏和各自部门子网站公布本单位2013年本级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本级财政预算情况,2013年决算说明和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也已在网站上公开。同时,对预决算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做区分处理,创造条件将不涉密的内容依法予以公开;对含有虽不涉密但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内容的信息,要依法依规,科学分析,审慎处理,合理确定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3.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一是所有项目的政府采购信息都在网上公开发布,充分保证所有愿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都能及时的、机会均等的获取政府采购信息;二是切实保证所有程序、环节公开,使每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都清楚如何获取采购文件,明白文件编制要求、开标、评标的程序;三是采购需求、评标方法、评分标准等列入采购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没有列入采购文件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四是所有中标结果都网上公告,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唐新顺局长为组长、黄晓茹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任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四)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及时将信息进行发布,利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时效性,方便群众了解到自己需要的政策信息。

  (五)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机关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局各科室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深入持久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机制,使培训范围覆盖本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本局机关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

  (六)工作亮点和成效

  加强对《办法》的宣传和学习培训。2014年,我局各科室利用互联网、报刊、墙报等多种方式,扩大全局对施行《办法》的知晓率与认知度,做好《办法》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共公开政府信息24条,历年累计公开75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政府集中采购、公示公告、财政预(决)算报告等。其中政府采购类信息13条,占54.17%;公示公告类信息8条,占33.33%;预算安排类信息1条,占4.17%;财政预算报告2条,占8.33%。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目前“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区档案馆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1、“中国台江”门户网站。据统计,2014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

  2、公开查阅点。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区档案馆已累计接收我局报送的主动公开的信息2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我局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工作力量不足。

  二是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不少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三是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继续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做实。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逐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丰富、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强化政务公开管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分解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细则,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积极督促各处室提供准确信息,及时公开发布。

  3、严格信息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规定,高度重视保密审查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登记、发布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核,切实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台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4

75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4

75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台江区财政局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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