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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0 15:35 | 来源:台江区财政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台政办〔2018〕75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以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台政办〔2018〕160号)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财政局联系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邮编:350009,电话:0591-83289105,电子邮箱:tjqczj0804@163.com)。 

  一、概述 

  2018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等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2018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办法》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拓展渠道,及时主动公开财政信息,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为重点,保障财政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二是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及时查阅办理群众留言咨询,通过12345等公开平台,及时解答群众咨询。 

  (三)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①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 

  根据《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台政办[2018]75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梳理,将任务清单分解至各科室负责人,要求各科室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促进依法行政。 

  ②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在“信息公开专栏-财政局”及时公开财政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 

  ③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推进权责清单融合按照《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的通知》(闽审改办〔2016〕201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福州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综〔2017〕1721号)要求,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融合,化繁为简,以统一清单形式列明权责事项,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我局共梳理权责事项111项,涉及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29项、行政监督检查30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其他权责事项46项。既有利于进一步梳理规范政府部门的权责体系,便利清单管理和实行动态调整;也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④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遵循“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我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根据方案部署,现已公开《关于福州市台江区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福州市台江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7年度福州市台江区“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关于2018年1-6月台江区政府债务情况说明》、《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组织区级各部门公开2018年度部门预算2017年度部门决算统一公开的格式要求,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三公”经费等情况支出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除涉密部门外,公开率达100%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①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 

  我局结合财政实际,突出重点。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财政收支”等,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②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 

  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局长认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在线访谈、参与座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严格政策发布制度,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政策文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明确解读范围,公开时同步配发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丰富解读形式,通过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等新闻媒体方式和公布相关政策咨询电话,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①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②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聚焦财政热点问题,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会计窗口等途径,及时解答和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 

  多渠道收集吸收公众对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和公开方式的意见建议,深化评估结果应用。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我局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我局积极配合发改局(物价局),对《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福建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部份项目归并到中央项目一览表》等收费清单进行公开,推进收费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二是推进权责清单融合。根据上级部署,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融合,化繁为简,以统一清单形式列明权责事项,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在“信息公开专栏-财政局”进行了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2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及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提交的全部材料信息。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情况和取消调整事项名单目录。 

  (3)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加强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制定《台江区财政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本单位上网信息的审核、把关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站内信息安全。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踏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完成的“规定动作”,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六)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8年,我局无政务公开工作经费。    

  (七)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利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时效性,方便群众了解到自己需要的政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13条,历年累计公开87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1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条,财政预算、决算报告1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9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2018年,我局主要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按季度移交至台江区档案局,方便公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政策解读数量为0。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我局共处理12345咨询投诉件14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在2018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历年累计数2  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及历年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我局仅有一名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工作力量较为薄弱。 

   二是政策解读信息不够、意见征求反馈不多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畅通公开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做实。 

  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2、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台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3

87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3

87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1

  2.网络申请数

0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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