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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17:05 | 来源:台江区财政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台江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财政局联系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邮编:350004,电话:0591-83289105,电子邮箱:tjqczj080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台江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会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围绕“六稳”“六保”,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切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幸福之城核心区发挥积极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台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二)健全制度规范

  认真执行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完成的“规定动作”,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学习借鉴经验

  积极借鉴其他地区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典型经验,进一步提高台江区财政局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立足基层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台江区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条。具体是:台江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台江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台财〔2020〕135号);台江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台财〔2020〕329号);台江区财政局关于福州市台江区代理记账信用承诺制度(台财〔2020〕490号);台江区财政局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台财〔2020〕536号);台江区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查后公告(台财〔2020〕716号 );2020年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2

429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工作亮点和成效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为重点,保障财政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二是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及时查阅办理群众留言咨询,通过12345公开平台,及时解答群众咨询。

  (二)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1.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台江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各项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2020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切实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2.大力推进重要决策、执法信息公开

  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通过台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及时将检查处置结果在区人民政府网及有关信用公示系统上予以公布。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意见反馈等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

  3.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做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山海协作、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等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以及扶贫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方案部署,及时公开《台江区2020年预算财政扶贫资金公开情况》、《台江区2020年预算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4.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根据方案部署,及时公开《关于福州市台江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9年度台江区财政决算收支情况》、《关于福州市台江区2019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2020年一般债券存续期公开说明》、《关于2020年1-9月台江区政府债务情况说明》,按月公开区“三公”经费统计表以及财政收支情况表。组织区级各部门公开2020年度部门预算2019年度部门决算统一公开的格式要求,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三公”经费等情况支出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除涉密部门外,公开率达100%

  (三)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1.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

  台江区财政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公开。按照权限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围绕“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已完成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

  2.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解读文件报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落实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

  (四)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

  1.开展学习,提高认识

  台江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财政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掌握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为开展好全年工作打下基础。 

  2.加强领导,整体推进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及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1名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1名兼职负责具体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中由局办公室牵头,其它业务科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使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做到领导落实、机构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五)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1.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台江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切实强化领导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并下设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明确设置系统管理员和联络员各一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准落细落实。

  2.强化责任落实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一项重要改革工作,局分管领导亲自抓,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

  3.加强安全保障

  完善网络基础设施,组织开展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工作,确保审批各环节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保密制度,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不断提升信息基础和安全保障水平。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我局仅有一名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工作力量较为薄弱。

  二是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配套解读需进一步深化。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台江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做实。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台江区财政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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