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台江区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台江区 时间:2023-01-13 16: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对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台江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财政局联系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邮编:350004,电话:0591-83289105,电子邮箱:tjqczj080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台江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处理每件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为了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设信息工作人员1名,做好信息的发布及网站维护,确保网络安全运行,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规范、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抓重点,突出公开事项

  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更新财政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细化惠民惠农资金、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发布,及时更新权责清单,突出重点领域公开。按时于“财政资金”专栏公开全区财政每月收支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级政府年度预、决算报告让群众及时了解区级财政收入和支出的详细“账单”。及时公开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政府采购项目目录标准以及采购公告、合同信息和投诉监督等内容,方便采购人、供应商及时了解有关情况。

  (二)强审查,狠抓保密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核、后发布、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保密审查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定保密审查的具体责任。针对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听民意,回应社会关切

  围绕重大财政资金、财政管理、财政改革等事项,重视公众参政议政的作用,开展好公众参与工作,并将公众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及时查阅办理群众留言咨询,通过12345平台、台江区官网公开联系方式、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接收意见建议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今年共回复平台咨询、投诉、求助共20条,群众满意度及回复率均达100%。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台江区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偏少;二是公开形式单一,缺乏创新性和规范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业务能力不够扎实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优化管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群众应知情尽知情。

  二是调整机制,完善制度。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研究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本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完善规范。

  强化学习,提升能力。不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及培训及时下发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规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对标《条例》及《2022年台江区政府网站考核指标》,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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