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台江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双洲桥道6号,邮编:350004 ,电话:0591-83269944,电子邮箱:tjqjjj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信息管理。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的审查发布、实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加强平台建设。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接到公开申请0条,依申请公开0条。
3.强化社会监督。设立投诉受理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投诉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单位地址等,同时每季度都将信息公开的内容递交区档案馆,以书面公开的形式供市民查阅,有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加强惠企政策解读,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为更好的服务企业,我局严格落实惠企政策,鼓励辖区企业用足用好省市区里出台的惠企政策,组织专人对惠企政策申报材料审核、实地走访等, 2020年截止目前, 我局完成推荐4家企业26个产品入选福州市名优产品目录。目前已完成26家(次)企业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申报关于省级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工业互联网“十百千万”工程项目、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产学研项目、省级技术创新重大项目、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省、市级13余个项目申报工作。
2.“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发布情况。我局对弘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2019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资金3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双随机、一公开”。
3.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组织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新条例学习培训班,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未收到政务公开的申请。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建立有效机制,定期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4.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由专人负责网站日常信息审核发布。
5.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组织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新条例学习培训班,准备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未收到政务公开的申请。
(2)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成立了台江区工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网上的发布、更新工作,提供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有关统计数据。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单位“三定”规定等信息,并配合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配合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的衔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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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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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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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22024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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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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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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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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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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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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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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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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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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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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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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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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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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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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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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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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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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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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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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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一是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兼职)因掌握的业务方面知识有限,对部分文件内容是否主动公开的界定存在不足;二是在公开的渠道和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改进的措施情况
一是针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提高从事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拓展公开的渠道,适时地通过报刊和政府公报以及公示形式公开,深化公开的内容,缩小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的差距。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台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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