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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教育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07 00:00 | 来源:台江区教育局
引    言
 

    根据本单位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台政办〔2014〕61号文件)的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及台江区教育局网站,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教育局联系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河口东里47号旁,邮编350004,电话:0591-83293173,电子邮箱:tjqjyj@163.com)。
    一、概述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办法》精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台江区教育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完成的“规定动作”,明确工作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重点,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把政务公开做深、做实、做透,把政务服务做精、做细、做优,营造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教育政务服务环境,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台江区教育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切实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我局已初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做到机制健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在行政机关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继续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2014年向区档案馆移交政府信息公开共281件。
    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府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
    (三)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们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审批流程,高度重视行政权力信息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确定了分管领导,明确了责任科室,并分解落实了目标任务。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落实行政权力信息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统一协调,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职能职责负责具体实施,确保行政权力信息公开透明运行准确无误、有力有效。我们行政审批职权主要有行政许可大项一项“台江区教育局受理申办民办教育机构项目”,含小项七项,一是台江区教育局-民办教育机构设立项目许可;二是台江区教育局-民办教育机构变更名称许可;三是台江区教育局-民办教育机构变更法人代表许可;四是台江区教育局-民办教育机构变更校长许可;五是台江区教育局-民办教育机构变更举办者许可;六是台江区教育局-民办教育机构变更地址许可;七是台江区教育局-职业培训以外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备案。这些行政许可的事项名称、行使依据、受理条件、申报提交材料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承诺期限等信息均已在网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日常对这些行政行为进行实时监控,运行过程真实公开,查询、表格下载等信息服务真实有效,网上审批过程与公开流程一致。2014年度共公开审批民办学校设立事项7项,变更13项。
    (四)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编制《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在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台江区教育局的网站向社会公布2014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2014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以及本辖区内2014年各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一年级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暂住地的招生片范围、具体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专人受理报名工作,让免除学杂费与借读费以及随迁子女的优先电脑派位等惠民政策家喻户晓。针对财务信息公共服务的公开,我教育系统通过在我区下属各校(园)内明显位置设立物价公示栏,用于公示学校收取的学费、书本簿籍费、代办费等收费情况及各学期的收费文件。
    进一步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教学机构,应对学校所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管理事项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服务事项进行梳理规范、及时公开。重点要紧紧围绕解决“上学难”问题,以加强招生考试管理、规范教育收费为主线推进校务公开。向社会公布校务公开目标管理、考核评估等制度,办学资格、学籍管理办法和入学条件,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用途和使用情况,招生考试政策、计划、程序和结果,咨询服务方式,监督渠道和查处结果,保送生、特长生选拔和学生评先选优情况,各类资金和助学物资发放情况等。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学校要通过网站、通知公告、办事指南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通过召开学生家长通报有关情况。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处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学校信息服务;对内部公开的事项,学校要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定期报告校务信息。通过校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机构、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时限、结果和服务承诺等,通过开通热线电话、校长信箱、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实行互动公开。
    (五)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发挥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信息公开培训,使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中小幼各单位。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行政机关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都说明理由。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负责机构,加强力量配备,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财政资金是全体人民共有的财富,建立财政资金的管理制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为进一步加大我区教育系统财政资金的信息公开力度,我区教育系统目前已对“2014年部门预算”、“2013年部门决算”、“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进行公开。政府预决算已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对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均已公开,并对其进行细化说明。我区教育系统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公开,提高我系统财政资金信息的透明度。
    (六)工作亮点和成效
    公共资源的分配涉及公共利益,直接体现社会公平、公正,应该让人民群众知情,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要求各校应综合多方市场询价情况,制定公平合理的采购方案,不得通过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或排除潜在投标人,最终通过全校行政会议研究讨论后确定申购方案,并上报我局进行相关采购手续的审批。
    按照台江区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我局对各单位集中申报的采购项目进行把关和指导,要求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且在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纳入政府采购,一次性采购总金额超过10万元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经筛选,我局将符合申报要求且在年度采购预算计划内的项目进行汇总,经局务会集体研究后报请区分管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的采购项目报区采购办实施政府采购。在区财政局、区采购办相关人员现场监督下,由我局计财科经办人员从区采购办规定的名库中抽取1家代理机构。后由项目业主与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并交该机构办理政府采购事宜。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在台江区政府采购网、台江教育信息网等2个以上的网站公开采购项目和中标结果等相关信息。
    落实监督评议机制。为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我局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了投诉电话和邮箱,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信息的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281条,历年累计公开75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4年我局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为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共28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2014年,我局主要通过“中国台江”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材料均送交台江区档案局,方便公众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的问题。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把《条例》、《办法》,以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学习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日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除了积极参加有关部门对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加强我局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二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开方式,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本年度无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台江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81 75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81 75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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