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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教育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8 11:22 | 来源:台江区教育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台江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教育局联系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10楼1003室,邮编:35004,联系电话:0591-83293173,电子邮箱:tjqj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台江区教育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营造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服务环境,促进台江教育的和谐发展。
  (一)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我局严格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我局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台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二)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积极借鉴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基层实际,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及时发布台江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关于2020年台江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布2020年秋季台江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片的通知》和《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学校公开招生入学各环节信息,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扩大范围,提高公开实效。
  在建设工程及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动公开项目信息。对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并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或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其他非招标项目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栏目或教育信息专栏的改善办学条件栏目中公开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示等,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及采购市场的有序竞争。
  (四)强化监督保障措施
  1.明确领导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2.强化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培训,稳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认真对待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3.规范考核评估。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工作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党政办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总体要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公开方式实用有效,方便公众;公开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
  二、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1.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局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编写本单位机构职能目录,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在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审批流程,高度重视行政权力信息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确定了分管领导,明确了责任科室,并分解落实了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2.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对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和随迁子女入学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强调做好公开和宣传工作,对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明确部署,推动深入实施阳光招生。
  3.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梳理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教育局职能科室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以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政策文件的科室负责拟制和发布解读文稿,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把政策解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职能科室做好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三、围绕“六稳”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围绕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处理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转来的诉求件1936件,其中咨询件717件,占总数37%;行政管理532件,占总数27.5%;教师待遇51件,占总数2.6%;师德师风95件,占总数4.9%;教育收费211件,占总数10.9%;考试招生116件,占总数6%;环境保护83件,占总数4.3%;其它131件,占总数6.8%。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6

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1

10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13

22703295

 

  五、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27条,历年累计公开5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基建采购25条、业务公文2条。主要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均在文件生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移交台江区档案局,方便公众查阅。
  (二)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
  我局在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0件。历年累计5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及历年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有的信息公开内容还不能完成满足群众的需求。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台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作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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