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台江区教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台江区教育局 时间:2022-01-07 17:43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台江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教育局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10楼1003室,邮编:35004,联系电话:0591-83293173,电子邮箱:tjqj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台江区教育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营造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服务环境,促进台江教育的和谐发展。
  (一)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我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我局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台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借鉴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基层实际,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及时发布台江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台江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关于2021年台江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关于公布2021年秋季台江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片的通知》和《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学校公开招生入学各环节信息,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扩大范围,提高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有的信息公开内容还不能完成满足群众的需求。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台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作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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