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台政办〔2014〕26号)文件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在 “中国台江”网站及台江区民政局网站,并报送福州市台江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民政局联系(地址:台江区祥坂路157号,邮编:350009,电话:83201428,电子邮箱:tjmzj@163.com)
一、概述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办法》精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进一步完善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
(二)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 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14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举措,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按照“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等信息不公开外,对本单位机构设置、岗位设置、职责范围、服务项目、服务指南、服务承诺、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有关政务信息内容对外公开。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已发布信息的梳理工作,确保该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移交到位。对今年新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文),做到符合法定移交时限,报送档案馆数与网上发布数相一致,便于公众查阅。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同时,对门户网站进行及时更新,保证了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信息和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同步。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网站建设,确保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并做到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书的主动性、权成性和实效性。继续畅通办事指南等现有公开渠道;确保网站页面设计人性化,信息链接有效,积极拓展网站互动功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2、推行行政许可的办理情况信息公开
(1)对我局受理的行政许可的审批条件、程序、时限和标准全部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使行政许可行为公开透明。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开展民政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局属各科室分别对自身的岗位职责、部门权力、施权程序等进行全面清理,提出取消、转移、整合、保留等清理意见,并逐条逐项分类登记,编制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和全过程公开。
(2)推行行政处罚的办理情况信息公开
民政局属于行政执法职权较少的部门,民政工作涉及行政处罚的只有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社会救助等几项,2014年我局共受理、公开行政许可办理情况9件。行政处罚方面,民政局属于行政执法职权较少的部门,民政工作涉及行政处罚的只有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社会救助等几项,2014年我局没有实施行政处罚。。
3、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根据区政府和区财政局的统一规定,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相关内容。按照区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详细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
(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按照区审计局的统一安排,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审计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我局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
(三) 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2014年,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和要求;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指定专人负责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落实了工作职责。
(四) 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1.加强监督,增强公开实效。 一是严格执行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居民群众的监督评议。二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渠道,公开监督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对不按要求公开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依托 “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及台江区民政局网站,扎实有效、主动及时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
(五) 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根据《条例》和《办法》相关配套制度,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六) 工作亮点和成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公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事务的重要途径。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条例》和《办法》,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日趋系统化。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项目的审批、核准及备案信息,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18条,历年累计公开4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工作动态、工作信息2条,占11%;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信息1条,占6%;安全生产类信息4条,占22%;抢险救灾、救济款物管理类信息1条,占6%;抢险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类信息1条占6%;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类9条,占49%。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目前“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区档案馆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1、“中国台江”门户网站。据统计,2014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
2、公开查阅点。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区档案馆已累计接收我局报送的主动公开的信息1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我局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工作力量不足。
二是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不少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三是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继续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1、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要强化监管,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半公开、假公开或推迟公开,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要求,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
2、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方便市民生活和企业生产。加大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3、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继续整合网站资源,强化更新维护责任,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及时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
4、加强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行全员培训,全面增强本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办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经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台江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8 |
43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8 |
433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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