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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民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04 00:00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台政办〔2015〕102号文件)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及民政局网站,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民政局联系 (地址:台江区祥坂路157号,邮编:350009,电话:83201428,电子邮箱:tjmzj@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办法》精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进一步完善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公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事务的重要途径。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条例》和《办法》,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日趋系统化。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项目的审批、核准及备案信息,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探索建立民政权力清单制度。对民政的各项行政权力进行了界定和分类,并逐项审核,按照保留、转移、取消、下放等方式进行清理,对保留的权力按照规范运行、便民高效和分权制衡的原则,形成民政权力事项细化清单,明确每项权力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流程、监督方式等,并适时公开。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财政局要求公开了局本部财政预决算情况,并按照具体支出项目进行了细化。公开了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安排,明确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根据车改要求明确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开局本部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接待安排及经费支出等有关情况。每月统计并发布月度/季度民政统计数据,对社会服务经费及救灾、低保、抚恤等分项支出情况,优抚、低保补助人数,接受捐赠情况进行公开。

  (3)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定期公开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和统计数据,按月公开低保、优抚标准,对象人数,补助水平及资金发放情况,接收捐赠情况以及接收军休人员情况等。

  (4)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发展和完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及时将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查处按审批结果在行政审批网及社会组织公众微信号上进行公开。

  2、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公开民政重大惠民政策措施。协同相关部门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重点公开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社会事务、社会工作等领域惠民政策、工作动态和发展成果,便于公众尤其民政对象知晓情况。

  3、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大工作投入与保障,健全民政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和归口答复机制。做好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4、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大工作投入与保障,健全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和归口答复机制。做好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5、 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和要求。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指定专人负责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落实了工作职责。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2015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重新修改和制定了《台江区民政局内部管理和服务事项制度》,其中包括《台江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台江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台江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等3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指定专人负责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落实了工作职责。

  (六)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5年,我局暂无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投入。

  (七)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进一步改善门户网站交互界面,推行网站移动客户端,完善网上信访、信息公开、资讯查询的无障碍通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网友诉求,整合资源规模优势,不断拓展民政信息公开新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60条,历年累计公开49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设置类6条,占10%;行政法规类4条,占7%;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4条,占7%;社会保障措施及实施情况2条,占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4条,占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2条,占3%;救灾救济及优抚的管理使用情况28条,占47%;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0条,占16%。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2015年,我局主要通过“中国台江”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材料均送交台江区档案局,方便公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福州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深化改革方案》通知精神。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发挥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功能,我区参照杭州市西湖区、上城区有关党委、政府重视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做法,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关于加快台江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指导意见》、《台江区关于社会组织培育扶持的办法(试行)》三份政策性文件,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进行宣传解读,2015年共发布4条政策解读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

  201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网上申请2 件,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是台江区范围内社会福利机构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名称和地址。历年累计受理2件。

  (二)受理办理情况。全年受理的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答复2件,其中“同意公开”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及历年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我局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工作力量不足。

  二是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不少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三是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与公众的互动。继续通过“中国台江”门户网站与公众进行网上在线交流,广泛征集、听取社会和公众的意见、建议。同时,及时做好各类互动交流结果的汇总、反馈。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台江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60

 49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0

49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2

 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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