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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0:40 | 来源:台江区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民政局联系 (地址:台江区广达路349号,邮编:350009,电话:83201428,电子邮箱:tjminzj@163.com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强化政策宣传,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整理发布政府信息,实事求是地根据有关规定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从而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稳步有序地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等各项工作。

  (一)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把责任落实到位,由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加强。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分管领导与经办人员参加区里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努力提升信息工作工作水平。

  (二)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日趋系统化。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各项政策法规、民政工作动态及财政资金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财政公开更加彻底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1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

  44条,历年累计公开77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业务公文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业务公文中行政许可类信息7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6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2021年,我局主要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均在文件生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移交台江区档案局,方便公众查阅。

  (四)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深化重点领域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在国家部委、省相关部门出台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基础上,依法依规主动向社会公开,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推动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向社会公开,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做好养老机构等重点行业风险预警信息发布,明确预警发布程序,规范预警发布内容。2021年已按照工作进展公开台江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表、2021年行政许可公示、开展全区性社会组织2020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区级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的通知、关于2021年区级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等信息

  2.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推动落实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所有项目向社会公开。按照区财政要求做好局机关财务预、决算公开。深化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债券信息。

  3.围绕“六稳”、“六保”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公开,动态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加大低保、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信息公开,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细化完善。2021年已公布每月最低生活保障统计表、临时救助实施情况统计表以及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发放补助情况表。截至12月,我区低保1292户1567人,累计发放低保金 1075.5万元;特困人员31户31人,累计发放救助金93.83万元;累计临时救助361人次,发放救助金 101.12万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2月发放人数876人,累计发放210.9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44人,1-12月发放人数1744人,累计发放228.7335万元。

  (五)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指定专人负责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落实了工作职责。

  (六)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21年,我局暂无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投入。

  (七)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网上信访、信息公开、资讯查询的无障碍通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网友诉求整合资源规模优势,不断拓展民政信息公开新局面。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的完成,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形式需要不断丰富、公开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等问题。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贯彻实施,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局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和依法行政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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