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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5:11 |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3层,邮编:350000,电话:0591-83268349,电子邮箱:fztjqr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全面贯彻《条例》、《办法》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9条,其中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类102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152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类2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43条。(2)2020年度台江区人社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3)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全面梳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严格依法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切实做到先审批后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4)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由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对发布的公开信息实施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性、及时性。

  2020年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台江区人社局根据部署开展补助工作。1、新增城镇就业10449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214人,对灵活就业人员按市级政策发放社保补贴,2019年发放进度已按市下达的名单核对完整,待市级发放。2、利用“企业服务月”,积极联系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和重点企业的人资主管,建立区人社系统企业服务群,广泛收集企业用工需求,汇总就业岗位招聘情况表。不定期地在群内发布相关政策、缺工招聘广告等信息,开展网上招聘会在线下沟通用工企业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新媒体等渠道扩大政策知晓面,由区政府、区人社局于7月份联合“58同城”开展一场网上招聘会,将企业自行登记或人社局汇总的用工情况及时发布在对外公示网站上,企业宣传和政府宣传共同作用,由各街道社区组织未就业人员或失业人员根据自身情况登录网上平台应聘,积极引导,实现双向用工。3、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精神,我区就业中心自2020年3月20日接到市失业科通知之日起,及时登录“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系统”,失业保险费退费已成功4240家563971.96元,发放普惠性稳岗补贴2635家9047505.97元、困难性企业补贴1859家10295.7万元。4、做好相关重点企业群体就业工作。根据疫情期间相关政策精神,我局密切跟踪复工复产企业的用工需求,主动对接,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免费包专机专列配合采取企业“定制包车”、企业自有车辆接送、省外劳务办和人力资源机构包车等形式,组织企业员工顺利返岗470人,发放包车补贴1.0248万元,做好疫情期间各类政策补贴文件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对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务工人员实施“留岗留薪”企业予以补助政策落实情况按照人均860元标准核定予以企业一次性补助让企业先行提供表格材料,目前已发放49家企业159人、合计136740元;发放力变(福州)非开挖管道工程科技有限公司10248元包车费;发放企业引进劳动力23人、2.3万元;阶段性提高用工调剂奖补目前调剂输入申请10家企业,已发放7家企业发放人数393人,已发放调剂奖补14.75万元;待发放3家、71人、3.55万元;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已发放14家企业,累计发放147人,发放金额总计85500元。

  (一)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已梳理本机关的权责清单,更新、完善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并在台江区政府网站“权责清单”栏目中公示。

  (二)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公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指引,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编制符合台江区人社局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已于2020年11月15日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中公开。

  (三)系统梳理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截止2020年12月台江区人社局未产生规范性文件。

  (四)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特别是省市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出台的政策文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中公开。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就业创业”栏目公开相应的工作信息。

  (五)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加大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就业创业”栏目公开相应的工作信息。

  (六)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注重对一线政策执行人员的政策培训。台江区人社局在接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同时,由相应的科室负责人按照文件内容对科室基层人员进行宣讲,让一线工作者了解政策,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七)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对需要网上公示的就业创业相关业务,加强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

  (八)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根据调整的政务公开栏目,按时录入主动公开的信息,并持续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九)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建立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严格依法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切实做到先审批后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

  (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产品。强化网络安全责任,由1人兼任信息发布工作,抓好政府网站安全防护。

  (十一)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依法确定一名局领导履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建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培训工作,本单位内开展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应公开的信息不遗漏。规范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0

   10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28

   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2

20197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公开的信息数量明显提升,但针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出台的政策文件解读仍然偏少。2021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培养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认真学习省市业务工作文件,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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