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相关的通知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编制完善街道及村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聚焦加快建设现代商贸金融服务核心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国办、省办委托第三方政务公开评估报告,持续推进公开专栏建设,优化功能,规范建设,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发布依法应主动公开信息。
在区政府网站及时规范公开涉及规划化计划类、科教文体卫生类、为民办实事类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他“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重大会议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栏等政务信息800多条。在政府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等场所公开相关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受、登记、补正、拟办、征求第三方意见、审核、答复、送达、存档等9个环节进行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和时效,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本年新收15件,上年结转1件,全年办结15件,结转至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我区2021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共1件,申请人不服我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告知书》,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同意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严格按照起草、审核、签发、复核、校对、用印、登记、印制、核发、归档的流程,制作、保管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优化“三级审核”信息发布流程,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发布安全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突出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平台内容维护与管理。
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管理,开展第三方监测,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对一些维护力量薄弱、关注度低的政务新媒体坚决进行关停、注销、整合,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了政务新媒体传播效率和影响力。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区政府系统共有已备案政务新媒体13个,其中微博2个;微信公众号9个;微信小程序1个;移动客户端1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出现失泄密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2021年我区及时发布通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保障情况8期。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我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2021年我区累计投入25.3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升级改版“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门户网站维护。
(六)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紧扣“十四五”规划深化政务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题,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历史规划(计划)。及时公开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财政信息,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发布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信息,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公众提高认识,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充分发挥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宣传发布作用,及时发布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疫苗科普等相关工作的信息。
2.紧扣宏观政策深化政务公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及统筹抓好“五促一保一防一控”工作和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工作。运用在线访谈、图表等形式开展解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3.强基础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及时梳理我区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区历年以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件。对照国办、省办政务公开要点要求,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应完成规范化改造,统一名称和格式。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街道及社区已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积极开展线下专区建设,初步完成方案编制工作。
4.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府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的针对性。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依法依规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5.去年政务公开存在问题今年有所改进,一是各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稳步上升,二是政策解读能围绕政策背景、出台的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解读文件提高解读质量,三是解读形式从单一的文字解读拓展到图表、在线访谈等多样性,增强了政策解读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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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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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由于我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大部分为兼职人员且流动性较大,对政务信息公开知识缺乏、工作能力较弱,导致政务公开部分重点领域公开信息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中的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围绕“六稳”“六保”“五促一保一防一控”、规划纲要方面的政策解读信息较少,解读形式只运用文字和图片,缺少动画、音频、视频等形式的解读信息。
(二)改进措施和办法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不定期开展业务学习,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对标《条例》及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数测评指标,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提高政策解质量和数量。督促相关单位围绕区委区政府出台的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继续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多元化,从政策形象化、文字通俗化等方面,增强政策亲和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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