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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8:27 | 来源:台江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 30号)、《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 台江区台江路88号,电话:0591-832063850591-8326849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台江区政府办在区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主动融入省、市发展大局,扎实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持续深化“1234”工作机制,凝心聚力、苦干实干,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活力商都、滨江福地,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核心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持续提升行政效能。经过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相关存在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名义制发的文件15份,涉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教文体卫生,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等方面。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71条。持续规范公开区政府会议等重点领域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采用图文结合方式常态化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26件,其中自然人26件、商业企业0件、社会公益组织0件,其他0件;予以公开件3件、部分公开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6件,重复申请 2件,另有2件需跨年度办结。答复及时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把牢信息公开审核关,切实提升公开质量,确保全年无信息安全事件发生。2023年,区政府办严格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立足全办重点工作以及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热点问题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不断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传递政府办工作好声音,着力打造网上惠民政府。规范网站内容。通过运维监测平台等技术手段,及时排查不规范信息,并及时整改。

  (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围绕中心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发挥区政府办公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推进相关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公开质量。梳理本办及区政府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已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查漏补缺,及时补充信息主题、特色分类、规范性文件有效性等文件要素;深化行政法规性文件集中公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建成区级规范性文件库。二是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开展网站在线访谈,由区直单位主要领导对公众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百姓生活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及相关政策进行交流解读,全年共发布在线访谈13期;开展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全年共开展网上调查59期,为部门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同时增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五)监督保障

  2023年,区政府办认真对照有关条例规定的政务公开要求,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管理,办公室认真落实,各科室积极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展示区政府办中心枢纽部门良好形象。区政府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区政府办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组织 

法律服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重大行政决策主动预公开工作仍有不足、对区政府各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还不够。下一步,我办将从以下二个方面予以加强:

  一是下一步要提升区政府办科室对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的重视程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事前预公开、事中征求意见及事后解读,切实通过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区政府各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结合上级部署安排,适时组织业务培训,加强监督评价,督促指导各部门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主动公开领域,突出主动公开重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切实提升工作实效。在政务公开栏目更新及时性、内容准确性以及政策解读质量等方面加强对各相关单位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政府办公室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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