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2020年,在台江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下载(福州市台江局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地址:http://www.taijia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福州市台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591-38110920。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20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条,历年累计705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20年,我局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市场监管类信息31条,注册登记、许可类信息50条,食品药品监管类信息 38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3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3条,“双随机.一公开”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1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有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档案馆等。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12315、12345热线方式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我局共处理12315消费投诉8593 件,12345诉求件6745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2020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均为网上申请;历年累计74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20年受理的4件依申请公开已全部按时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2件、“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件、“无正当理由重复申请”1件。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无不予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8 |
5090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1 |
365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665 |
667 |
行政强制 |
0 |
31 |
3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830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同时将公开审核纳入发文流程,草拟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群众关切类、应当知晓类文件列入主动公开范围,拟不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公文,应当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严格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权责服务事项公开。我局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全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权责清单栏目及时公布最新权责清单和对外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2项、行政处罚项目666项、行政强制31项、对外公共服务事项2项。
2.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我局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配合台江区政府制定《台江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食品药品监管栏目,主动公开食品药品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
3.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将涉及本局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五级十五同”的要求进行梳理,推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立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办理条件等方面规范统一,并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对外公布,推进同一政务事项无差别、同标准受理。2020年,我局还大力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登记,提供“刻章零延时”服务,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小时,营造宽松、便利化得准入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我局共受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等事项5.09万件,办结率100%。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局始终重视和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在加强制度建设、充实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变动快、不稳定,缺乏业务知识;二是有些科室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不够重视,导致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教育,让所有干部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促进市场监管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优化队伍、提升服务。注重选择业务精、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典型经验交流和研讨活动,学习借鉴政府其他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建立长期稳定信息发布机制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内部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信息更新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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