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台江区 时间:2024-01-10 14: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551号,电话:38110920,传真:3811092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公文70条,主要围绕机构设置、重大事项、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动态、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政府采购信息、信用信息、商标广告、信访事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数据统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特殊设备质量安全、质量标准等方面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处理依申请公开件。2023年我局处理依申请公开件5件,均已按期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群众在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询和浏览公开文件。我局根据主题、业务职能和服务对象进行了分类。同时,安排专人监督平台发布情况及网络维护,确保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公开服务。

(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对于涉及保密、个人隐私、敏感、错别字等方面问题进行审查,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保障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围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方面,做好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食品抽检,产品质量抽检等贴近民生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情况等。

(五)监督保障

我局印发《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要求,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始终重视和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在加强制度建设、充实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社会热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的关注关切,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暂无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变动大,业务知识不够扎实。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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