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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8 15:07 | 来源:台江区司法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台政办〔2017〕73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文件)以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台政办〔2017〕144号)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司法局联系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城投大厦台江区司法局,邮编:350004,电话:0591-83268614)。

  一、概述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等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司法动态、行政权力清单、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等,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

  2017年我局深入贯彻《条例》和《办法》,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日趋系统化。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各项政策法规、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及财政资金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财政公开更加彻底到位。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以及中央、省、市、区的重要信息、重大政策,我局及时转载与宣传,积极传递权威信息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提高公众知晓度,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区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

  (2)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每季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采购等信息结果,实现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2、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①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及《有关报送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开展情况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闽司[2017]308号文(简称 “纵向目录清单”)中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多次梳理,重新制作新的办事指南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目录清单、规范事项名称等,对不属于我局的事项及已取消的事项进行删除,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②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积极响应市局要求,继续深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工作,更新完善办事指南,要素包含:事项名称、基本编码、实施编码、事项类型、设定依据、行使层级、权限划分、行使内容、实施机构、实施主体性质、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法定时限、法定时限说明、承诺时限、承诺时限说明、特殊环节时限、办理流程、审查方式、联办机构、中介服务、办件类型、服务范围、通办范围、办理形式、是否收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数量限制、结果名称、结果样本、结果获取方式、预约办理、网上支付、物流快递、办理地点、交通指引、办理时间等。

  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推进“放管服”的部署,制定并下发《关于台江区公证、律师管理推广随机抽查机制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创新司法行政机关监管方式,健全法律服务机制,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一是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确定公证执业监督检查、律师执业监督检查抽查事项、明确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二是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在开展检查活动前,通过随机方式,从相应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三是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公证、律师法律服务机构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四是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随机抽查结果形成检查报告,并及时予以公开。

  ④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开通新浪“法治台江”微博、微信并指定专人负责更新,及时发布台江区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动态,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与交流。做好“12345”便民诉求件的回复工作,做到及时详尽。

  (2)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17年2月我局公布了《2017年台江区司法局预算公开》,预算公开内容包括了本局主要职责、基本情况、工作任务、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等;10月公布了《台江区司法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相关公开事项的补充说明》和《2017年台江区司法局决算说明》,决算公开内容包括了本局主要职责基本情况、工作总结、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等,分项详细、数据精确,实现了财政资金高度公开和透明化。

  3、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我局制定了《台江区司法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明确责任人,并通过落实措施和工作保障确保该项工作完成。

  (2)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按照规范化要求,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全部送交区档案局。

  (3)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马上反应给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申请人满意的答复。通过加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工作。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配套制度,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展。

  (五)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机关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持久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台江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吴燕娇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开展,由两名工作人员兼职落实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

  (六)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2017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投入。

  (七)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电子平台对信息公开的支撑作用。随着电子政务各类平台的日益健全,功能的日益完善,电子政务对传统办公模式和信息公开方式逐渐产生深刻的影响。坚持专人负责定期更新新浪“法治台江”微博、微信,及时发布台江区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动态,让广大网民感受到法律的“触手可及”。我局按照要求将电子政务工作融入到日常办公,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精简、高效、规范、透明的优势,有力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和职能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及时回复群众网上诉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对群众网上诉求的回复工作,要求经办人员每日登录、每日查询,及时办理政府网站的“12345”中群众的咨询留言。针对咨询留言,在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示后,均依法、准确、及时给予回复,无超期回复和不回复的现象,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39条,历年累计公开35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我局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5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2017年,我局主要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均在文件生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移交台江区档案局,方便公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7年,我局没有发布政策法规文件,政策解读数量为0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7年回复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上在线咨询4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2017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网上申请1件。历年累计受理1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全年受理的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答复1件,其中“不予公开”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重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及历年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公开各类机构信息和工作信息,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在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台江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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