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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9 10:02 | 来源:台江区司法局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台政办〔2018〕75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以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台政办〔2018〕160号)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司法局联系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城投大厦台江区司法局,邮编:350004,电话:0591-83268614)。

  一、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等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提升政务服务实效、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

  2018年我局深入贯彻《条例》和《办法》,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日趋系统化。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各项政策法规、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及财政资金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财政公开更加彻底到位。

  (三)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动态、近期主要工作成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等,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2018年7月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多次梳理,再次修订新的办事指南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目录清单、规范事项名称等,对不属于我局的事项及已取消的事项进行删除,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今年2月我局公布了《2018年台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说明》,预算公开内容包括了本局主要职责、基本情况、工作任务、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等。9月公布了《2017年台江区司法局部门决算说明》,决算公开内容包括了本局主要职责基本情况、工作总结、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等。分项详细、数据精确,实现了财政资金高度公开和透明化。每季度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采购等信息,实现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落实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台江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精神,年初制定下发《2018年台江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督促全区各单位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开展普法活动,并妥善收集相关软件资料,公开到网上。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制定台江区司法局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动权,保证处置工作快速、有效、有序处置。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坚持专人负责发布台江区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动态,及时更新“法治台江”新浪微博、微信内容,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与交流。另外已建成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一体的台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及时办理政府网站的“12345”中群众的咨询留言。

  3、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做好我局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共享、开放应用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依托“法治台江”新浪微博和微信平台发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态及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每个时间节点的活动主题,配合线下现场宣传活动开展线上同步宣传。

  4、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发挥网络媒体作用,宣传《条例》主要内容、重要意义,获取政府信息的方法和渠道,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有专人实施,分管领导审查,主要领导审核,从制度与规范上保障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开展。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配套制度,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展。

  (五)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机关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持久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台江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刘宏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开展,由两名工作人员兼职落实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

  (六)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2018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投入。

  (七)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电子平台对信息公开的支撑作用。随着电子政务各类平台的日益健全,功能的日益完善,电子政务对传统办公模式和信息公开方式逐渐产生深刻的影响。我局按照要求将电子政务工作融入到日常办公,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精简、高效、规范、透明的优势,有力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和职能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及时回复群众网上诉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对群众网上诉求的回复工作,要求经办人员每日登录、每日查询,及时办理政府网站的“12345”中群众的咨询留言。针对咨询留言,在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示后,均依法、准确、及时给予回复,无超期回复和不回复的现象,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27条,历年累计公开38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我局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2018年,我局主要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均在文件生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移交台江区档案局,方便公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8年,我局没有发布政策法规文件,政策解读数量为0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回复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上在线咨询79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在2018年未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历年累计数1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及历年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公开各类机构信息和工作信息,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在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台江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7 

  38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7 

  38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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