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tjq.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台江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司法局联系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城投大厦台江区司法局,邮编:350004,电话:0591-8326861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加强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政府信息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深入贯彻《条例》和《办法》,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日趋系统化。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各项政策法规、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及财政资金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财政公开更加彻底到位。
1、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动态、近期主要工作成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等,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多次梳理,不断更新完善办事指南要素,对已取消的事项进行删除,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2、落实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我区“七五”普法深入实施,形成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局面,根据《福州市2019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榕治市办〔2019〕15号)文件精神,制定《台江区2019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公开到网上,有效督促全区各单位落实,妥善收集软件资料。
3、2019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37条,历年累计公开389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业务公文9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8条。另我局在2019年未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历年累计数1件。
4、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发挥网络媒体作用,巩固头条号、法治宣传云平台、各普法网站等平台作用,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条例》主要内容、重要意义,获取政府信息的方法和渠道,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专人实施,分管领导审查,主要领导审核,从制度与规范上保障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开展。
及时回复群众网上诉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对群众网上诉求的回复工作,要求经办人员每日登录、每日查询,及时办理政府网站的“12345”中群众的咨询留言。针对咨询留言,在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示后,均依法、准确、及时给予回复,无超期回复和不回复的现象,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5、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机关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持久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台江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开展。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2019年展示“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督检查结果公示1条。
6、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制定台江区司法局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动权,保证处置工作快速、有效、有序处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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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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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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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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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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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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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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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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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2 |
106478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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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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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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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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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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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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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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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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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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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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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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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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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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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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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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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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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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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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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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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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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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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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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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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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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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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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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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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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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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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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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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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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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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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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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一)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解读文件报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按照上级要求,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
(二)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通过台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3、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及时将检查处置结果在台江区人民政府网及有关信用公示系统上予以公布。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意见反馈等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
4、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更新。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事项。定期、不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5、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今年1月我局公布了《2019年度台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说明》,预算公开内容包括了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门主要工作任务、预算收支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等。10月公布了《2018年度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决算公开内容包括了本局主要职责基本情况、工作总结、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等。分项详细、数据精确,实现了财政资金高度公开和透明化。每季度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采购等信息结果,实现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三)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踏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2、学习借鉴基层政务公开试点经验。积极借鉴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基层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探索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3、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我局无政务公开工作经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我局仅有一名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工作力量较为薄弱。
(2)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配套解读需要进一步深化。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做实。
(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2)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福州市台江区司法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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