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以及区政府办通知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tjq.fuzhou.gov.cn/),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审计局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台江区审计局, 邮编:350004,电话:0591-83200916,电子邮箱:tjqs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江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台政办〔2019〕117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按照新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工作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对公开属性予以规范,并在全局范围内做出强调,要求拟办公文的同时确定公开属性,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凡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及时做好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18条,历年累计公开218条,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为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1条,行政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5条,并将相应文书移交台江区档案馆,方便公众查阅,保障应该公开的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
(二)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审计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媒体应对工作指南》高度重视舆情风险防控,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截至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重大舆情。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计舆情信息管理和收集引导工作制度,积极稳妥做好本局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二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调整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贯彻执行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在公开的方式和范围上,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推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上级审计机关专报及网站、区审计局门户网站等不同媒介及场合予以公布,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扩大信息传播,分层次满足各级的信息需求。
(三)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网站建设管理。我局依托“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发挥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同时定期及时将公开信息报送区档案馆供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我局针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进行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错误等问题。
三是持续完善公开机制体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配套制度,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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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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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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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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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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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997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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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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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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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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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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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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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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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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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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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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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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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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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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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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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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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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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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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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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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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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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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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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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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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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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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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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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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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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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做到公开透明。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做好年度审计项目和审计调查项目计划公开工作。同时,根据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和区政府的有关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二是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坚持职权法定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规范审计执法行为,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以确保各项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根据省厅市局及区政府的要求,我局已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报经区编办审核后由区数字办在台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要求以及区财政局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做到及时完整地公开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我局在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开了《2019年度台江区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台江区审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着力健全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提高信息公开的广泛性、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扩大社会公众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参与面,并做好对所辖区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照省、市、区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如信息公开的内容单调,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更新速度有待加快。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提高全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一是及时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工作,不断充实公开内容,加快更新的速度;二是及时准确报送我局最新的各项工作情况,增强报告可读性;三是切实更新门户网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门户网站的建设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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