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台江区审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台江区 时间:2025-01-15 16: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审计局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台江区审计局,电话:0591-83200916,传真:0591-8320091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台江区审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依法审计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工作,推动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拓宽主动公开领域,提升信息质量

我局积极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实行更严格的公开标准,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2024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共计61条,公开指南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其他类信息45条,并将相应文书移交台江区档案馆,方便公众查阅,做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保障公众权益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优化管理与平台建设,提服务效率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配备专职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负责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通过省审计厅网站、市审计局网站、《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杂志等多媒体平台公开发布审计信息稿件依托台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条,及时更新责任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提高政府信息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利。

(四)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动工作开展

一是执行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严格按规定及时完整的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完整地公开2024年度福州市台江区审计局(汇总)部门预算2024年度福州市台江区审计局(本级)部门预算2024年度福州市台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部门预算2023年度福州市台江区审计局(汇总)部门决算2023年度福州市台江区审计局(本级)决算》及《2023年度福州市台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决算》,着力健全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决算体质,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民主化水平。

二是推动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审计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最新权责清单已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收公众监督。在局门户网站公示了《福州市台江区审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福州市台江区审计局权责清单》,对法定依据失效,变更等的权责事项依法进行动态更新,严格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音像设备配备管理使用办法》《行政执法流程图》等,落实审计执法过程记录,审计执法信息网上公示,确保审计执法公示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工作实效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落实专人维护、文件发布审核签发等制度,定期组织对网站发布信息进行自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全面及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对在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均事先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信息公开力度存在一定不足、信息公开更新的及时性有待改善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统筹安排好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增公开内容,有效利用多种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二是突出重点,抓好关键,针对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进行重点公开。三是强化监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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