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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08 00:0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台政办〔2014〕26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办法》规定,及时在“中国台江”政府网站公开机构职能、办事指南、机关事务工作动态和规范性文件,做好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等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全面梳理、深化、细化主动公开,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

  我局2014年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2条。

  (二)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

  按照《办法》条例规定,仔细、认真核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纸质及电子文档,通过保密U盘拷贝和纸质文件递送方式,在规定的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信息,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区档案局。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完善网络平台建设,为信息化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基础。今年以来,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在去年完善了区统计局网站的部门动态、图片新闻、领导分工、办事程序、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等栏目的基础上,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完善工作,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工作动态信息及了解相关的办事程序。

  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上,通过台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台江区统计局网站、局内外公告栏、张贴公告、内部刊物、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政务公开。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表格等,并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方便公众查询;积极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省市联动、扫描件网上提交、过程及结果网上公开,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监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每年年初和年末,积极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详细公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目前我局已在台江区统计局网站财政资金专栏上公布了2013年部门预算、决算情况及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体现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原则。

 

  台江区统计局

  二O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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