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台江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台江区 时间:2024-01-09 18:04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统计局联系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邮编:350004,电话:0591-83296901,电子邮箱:tjqtjj@126.com )。

  一、总体情况

  (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其他应主动公开内容12条,业务公文6条,公开政府信息是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将公开材料报送区档案局存档、备查。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12月31日为止我局收到1份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局依据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做好部分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操作规范。2023年,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统计局积极维护完善及时更新基本信息,规范网站信息收集和整理,加强发布管理。

  4.平台建设情况。为更好地维护网站建设,我局落实专人管理和维护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到及时发布、更新政务信息。

  5.加大公开范围。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均及时向社会公开。

  6.监督保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主要制度是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做好统计月报发布。2023年我局每月按时收集、整理、编印《台江统计月报》,每月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统计信息”栏目公布统计月报,让社会更全面了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2.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规范统计业务流程,严格执法程序,按照工作需要,主动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的通知》《2023年台江区统计局“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等。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进一步细化财政资金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开支等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2023年度福州市台江区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及下属单位《2023年度福州市台江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部门预算公开》、《2023年度福州市台江区统计局普查中心部门预算公开》、《2023年度福州市台江区企业调查联络站部门预算公开》等做到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方便公众查阅监督。

  4.积极做好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清查阶段的工作,为全面有序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做好前期准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

  业

  企

  业

  科

  研

  机

  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无专职工作人员,兼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2.网上公开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坚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保密意识,确保单位和个人不出现失泄密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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