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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文体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21 17: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通知要求,由台江区文体局编制完成本报告。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附表等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011日至2010 1231日。

一、概述

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单位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机关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深入持久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了《目录》、《指南》调整以及信息梳理工作。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学习和参照省市政府办公厅《目录》、《指南》,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调整了《福州市台江区文体局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福州市台江区文体局信息公开目录》,并在“福州台江”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同时,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并将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福州台江”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踏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完成的“规定动作”,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0年我单位共公开政府信息7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我局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

二是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不少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继续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七、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继续充实和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着力在狠抓落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达到方便民众,提高工作效率、生活质量为目的。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福州市台江区文化体育局

                                    20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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