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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0年03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福州市台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实时更新。本《指南》内容如有变更,自信息变更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在档案馆等公共查阅场所查阅本《指南》的纸质文本。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工作动态;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taijiang.gov.cn/ 

  ()公开形式 

  台江区文体旅局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区文体旅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taijiang.gov.cn/。此外,还将通过信息公开栏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信息如需相关部门批准、认定后方可公开的,自获得批准、认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已公开信息至少保留1年以上,超过保留时效的信息可通过政府网站搜索引擎进行查询。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公众可以在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档案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施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府报刊、广播、电视等或使用信息索引检索、全文检索方式获取自己需要的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83260124 

    传真号码:0591—83221073 

    电子邮箱:tjqwtj@163.com 

    通信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学军路92号台江区文体旅局 

    邮政编码:350004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公交线路可乘坐110105136至文化宫或12320351至学军路站下车即到。 

   

      ()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数字台江”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申请处理及时限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页流程图。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及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台江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83279594,传真号码:0591-83285716,电子邮箱:tjqzfxxgk@163.com,通信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邮编:35000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同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在线举报,请登录“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进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处填写提交举报意见。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