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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卫生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2-18 16: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09]253号)文件要求,由台江区卫生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附表等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 12月31日。

一、概述

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单位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机关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深入持久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完成了《目录》、《指南》调整以及信息梳理工作。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学习和参照省市政府办公厅《目录》、《指南》,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调整了《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局信息公开目录》,并在“福州台江”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同时,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并将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福州台江”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踏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完成的“规定动作”,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0年主动公开信息3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存在不足之处,在公开内容方面有待进一步丰富,在公开的形式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是政务信息网络化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化各环节审批程序。

2、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我们今后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的实效性,努力把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七、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继续充实和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着力在狠抓落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达到方便科技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制约和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目的。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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