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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08:55 | 来源: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 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 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6 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 2023年 1月 1日 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taijiang.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台江区河下街90号,电话:83816017,传真:8381601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我局本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医疗卫生等方面政策措施,均已在“福州市台江区政府网”门户网站上公布,相关纸质文档材料由档案馆保存。

  2.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政策解读应解读尽解读,此外围绕深化医改、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等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努力以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方式做好政策解读。认真做好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工作。围绕区域医疗资源布局、医疗便民惠民信息化系统、新冠疫苗接种、集成医改等主题向广大网友开展了民意征集和问卷调查等互动活动,并及时进行总结和反馈,进一步提升了政民互动工作水平。加强卫生信息发布同步在“台江区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推送。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切实提升台江区卫健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办理质量202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程序。依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三审制”工作,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我局信息内容全部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台江区卫健局专栏中集中展现2023年健康台江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447条,收到评论6条,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80篇共审批社会办医疗机构88

  (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做好政府工作报告、行政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完成全市现行有效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方便群众获取。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按照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结合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保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晓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考核指标,全面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层层压实责任,对整改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政策文件,提升工作人员管网办网、依申请公开办理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三是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推动政策解读提质增效,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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